2023-06-08 06:35:06 | 鼎足教育网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人才强国、区域协调发展、数字中国、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将原“圆梦计划”招生项目升级为“新路引航专项计划”,主要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高中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新路引航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约80人,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所在省(区、市)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信息。
招生专业名称 | 培养学院 | 招生计划(人) |
人力资源管理 | 劳动人事学院 | 20 |
国民经济管理 | 应用经济学院 | 20 |
档案学 |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 20 |
农业经济管理类 |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 20 |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志向远大;高度认同我校“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人才培养目标,立志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2.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应届高中毕业;
5.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核。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查看所在省(区、市)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按系统提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表: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下载打印,在报名表规定位置完成中学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本人签字后再次上传;
2.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均需上传);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的学籍卡或中学证明,或连续3年高中各学期注册盖章的学生证;
4.中学联络表:下载打印《中学联络表》(详见附件),由考生填写,并加盖中学公章。
注:
①以上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否则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读,并按系统提示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相应位置;
②除第2项外,其余报名材料须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有关中学、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
四、录取办法
(一)初审
我校将于报名截止后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初审结论中显示,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类。“通过”者入围校考,“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二)校考
通过初审的考生入围我校校考。校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数学、英语两门科目。学校将划定笔试总成绩及格线,视情况划定各科目单科及格线,并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2.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思维品质、综合素质、表达能力、发展潜力等。学校将划定面试及格线。
(三)确定合格生名单
我校将根据校考成绩确定合格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校考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录取
合格生必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高校专项相应批次报考我校。
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我校的合格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区、市)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数和招生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按照教育部相关工作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学校将配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反馈相关考生信息。
五、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主动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信息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四个“双一流”建设学科人才培养优势,培养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出价值引领、知识创新与能力养成,有效整合政产学研等优势资源,建构一体贯通的科研训练、社会实践、职业指导、实习实训以及就业创业体系,为学生提供定制化方案,着力构建“新路引航专项计划”招生—培养—就业一体联动培养模式。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2.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学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
3.中学应在校内详尽公示考生报名材料及我校确定的合格生名单。
七、新生复查及违规处理
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审查发现问题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八、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4月25日24:00;
2.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20日前;
3.初审结果查询:6月9日左右;
4.校考:笔试:6月14日左右
面试:6月18日左右鼎足教育网
初审结果、校考安排、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校考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以报名系统内发布的准考证和测试指南为准。
5.合格生名单公示:6月22日前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九、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s://rdzs.ruc.edu.cn
本科招办电子信箱:zsb@ruc.edu.cn
本科招办咨询电话:400-0123-517
纪委办公室电话:010-6251304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知行F楼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考生资助
被录取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十一、若遇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附件:
附件1:招生专业及人才培养简介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新路引航专项计划”中学联络表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重点院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以各省(区、市)审核公示的信息为准。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须符合所报专业(类)我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模式的改革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
相关分省分专业计划、科类要求详见附件。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8:00—4月25日24:00。
2.上传材料:
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北京林业大学202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打印下载后,本人和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特别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应与报名系统一致;就读中学发生过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会考)需同时加盖原就读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注:个人陈述,限800-1000字,内容建议包含以下方面:①申请理由,含思想品德、爱好特长、性格特点等情况;②学业表现情况,尤其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请切合自身情况进行陈述,切勿照抄网上搜索内容)。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户籍材料原件:须提供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资料,如:户籍卡或户口本(上传内容包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若考生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分别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学籍证明材料原件:由考生就读中学出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5)高中阶段代表性获奖证书、科技创新研究经历或成果等(专利、论文不得作为申请材料)。
注:以上材料中,(1)-(4)为必填项,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材料完整且清晰可辨,否则将影响评审。
3.完成报名:
上传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务必保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北京林业大学202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后点击“完成上传”,考生志愿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更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视为考生完成报名。请务必在2023年4月25日24:00前完成上述操作,未按时完成上述操作视为放弃报考。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评审工作。对于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专家评审组依据报名条件、申请材料和整体报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请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审核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五、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取得北京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校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须按相关规定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并在我校公布的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专业体检要求见附件)。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模式的改革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
未按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2.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物理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执行。
(2)专业录取规则参照《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
3.其他说明: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我校将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
六、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
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4.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评审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评审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评审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评审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审核合格名单实行公开制度,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进行公示。
6.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复试成绩,同时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8:00-4月25日24:00
2.审核结果公示:2023年5月31日前(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中进行公示,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电子邮箱:blzsb@bjfu.edu.cn
微信公众号:BJFU8216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799681034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专业体检要求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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