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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0 06:51:15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1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7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北理工2023年继续在部分省份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下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报名条件

在学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为准。

二、招生省份和专业

北理工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试点招生。

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注: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请登录北理工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询。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考生报名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照系统中公布的分省计划,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且学校不安排专业调剂。

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

注:报考北理工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报名考生需进入系统完成考生确认环节,并上传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学校考核入围办法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入围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名单(末位同分同时入围),并公示各省各专业入围标准。入围成绩计算方法为: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数学单科成绩*0.2。对于第二类考生,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所有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考核测试

7月4日前组织学校考核,包含综合素质面试和身体素质测试环节。

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使用。主要考查学生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相关学科基础知识),以及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质、思辨精神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成绩满分的60%,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身体素质测试为达标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男),达标成绩2.05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达标成绩25个,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身体素质测试不达标者不予录取。

注: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免测(需在身体素质测试前向学校提供有效证明)。

四、录取办法

(一)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一定计算方法折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二)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的数学、语文、理综(高考改革省份为物理)、外语。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于7月6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五、培养方案

北理工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学校将集中优质办学资源,面向强基计划录取考生构建“价值塑造、知识养成、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对基础学科的探索兴趣与科研潜能。

数学与应用数学

瞄准数学与应用数学前沿基础问题,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激励创新、德学并重”的拔尖人才培养理念,以数学与应用数学研究为核心,以前沿基础理论研究、人工智能相关问题和国防领域重大问题为牵引,组建以院士、教学名师、高水平教师为主的教学团队,设置本硕博衔接课程,开展小班化研讨式教学,实施“数学导师+信息相关学科导师”的双导师制,为每个学生个性化定制培养方案,突出理工融合特色,强化国际合作育人,培养数学领域“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人才。

应用物理学

面向物理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秉承理想信念塑造、知识体系构建和创新能力养成“三位一体”的培养理念,构建名师导学、小班授课、理工融合、本研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一生一计划”的个性化培养方案。培养一批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超强的动手能力、卓越的创新能力、先进的思维方式和开阔的国际视野,在助力民族复兴的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中起关键作用的物理学家和在量子科技、高新材料、高端芯片等与物理密切相关领域理工融合的领军人才。

【化学】

立足化学学科国际前沿,聚焦新材料、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学校化学类学科特色及中科院科研优势的科教协同育人,实施本硕博衔接、导师制、小班教学、大师引领的培养模式,打造个性化培养方案,突出学科交叉与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化合作育人,强化使命驱动,培养学生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与开阔的国际视野,优良的科学文化素养与科学思辨能力,宽厚的数理基础与扎实的化学功底,优异的实践能力和突出的创新意识,使学生成长为热爱科学,能在化学及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的拔尖领军人才。

工程力学

面向力学领域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创建理论体系精炼、实践技能优异、认知螺旋式上升的专业知识体系和科研兴趣浓厚、解决问题能力突出、个性化多元发展的研究学习模式,构建涵盖学科高端人才、企业院所专家的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打造教研校企“协同育人”的创新实践课程,培养具有坚实的力学理论基础和优异的工程创新能力,能够从工程实践中提炼共性力学问题并形成重要理论指导工程实践关键技术突破,能够在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制造和智能科技等关键领域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设计的拔尖创新人才。

智能无人系统技术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智能无人系统的重大需求,以培养智能无人系统领域领军人才为目标,以人工智能技术为牵引,围绕感知与交互、学习与理解、推理与决策、控制与协同等环节的基础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开展智能无人系统总体、信息感知、信息处理、协同控制、系统可靠性以及学科交叉新领域的相关理论方法和应用研究,使学生掌握智能无人系统技术相关的基本知识、前沿动态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无人系统中的应用,强化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具备智能无人系统总体设计与论证、技术指标分解、工程设计与计算、系统综合集成与验证方面的基本能力,推动智能无人系统理论突破和技术创新。

六、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选拔过程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学校将通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机构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到学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之外的专业就读。本科期间阶段考核后退出的学生原则上限于到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对应的普通班。

(五)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校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选拔测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若教育部2023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8913345,010-68949926

咨询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监督电话:010-68918032

本科招生网址:

https://admission.bit.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

考生请注意浏览北理工本科招生网,学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北京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3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招收优秀农村学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农村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23年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元培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类
物理学院 物理学类
天文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计算机类
电子信息类
工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
信息管理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城市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地质学
地球物理学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心理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 历史学类
考古文博学院 考古学
社会学 社会学类
哲学 哲学类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经济学 经济学类
光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法学 法学
政府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新闻与传播学 新闻传播学类
艺术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
外国语学院 英语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鼎足教育网

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登录后请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5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23年6月12-13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按我校认定结果进行录取。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步审核评价,合格者获得测试资格,测试分为笔试、面试,最终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认定“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获得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确定。高考改革省份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公示结果为准。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24:00。

2.初审公示:2023年5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3.测试通知:初审通过考生按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23年6月12-13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测试结果公布:2023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筑梦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20层2001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407,010-62755074

传真:010-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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