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正文

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10 06:57:54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7010423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2010511隶属于:教育部

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海洋和水产学科优势显著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县(含县级市)及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一、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90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考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各省(区、市)审核确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需在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报名申请。我校将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网上评审,不需要考生或中学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注: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的材料如下:

(1)《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

(2)个人陈述(字数不限,需考生本人手写);

(3)校级以上获奖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非必须项)。

以上材料需由中学相关部门审核后,加盖中学公章(个人陈述无需盖章),经扫描或拍照后一并在报名系统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及入选考生确定办法

我校将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报名材料不全、所在省户籍学籍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审核)。

2.入选考生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5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3.招生计划确定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安排,公布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五、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统一安排和相关要求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未按要求填报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录取时,学校将视各省生源情况,在各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录取规则: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根据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对投档的入选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我校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当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我办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传真)

邮箱:ouczsb@ouc.edu.cn

网址:http://bkzs.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学校始于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120年的发展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40多万优秀人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关于做好2023年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97人。招生学科类和对应专业等如下表:

学科类 对应专业 招收考生类别
经济学 经济学类(含工商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经济学(法学经济学交叉班)、经济学(数学经济学交叉班))、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金融工程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地理科学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非公费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人工智能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非师范)、数字媒体技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理科、综合改革
计算机类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地班)) 理科、综合改革
数学类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公费师范、非师范)、数学经济学交叉班)、统计学 理科、综合改革
信息管理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资源管理 理科、综合改革
信息管理类 电子商务、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资源管理)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中国语言文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汉语言文学(非公费师范、非师范)、汉语言文学(国家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 文科、综合改革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思想政治教育(非公费师范)、马克思主义理论) 文科、综合改革
公共管理类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备注:考生在系统报名时无需填报学科类,只需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再填报学科类或专业。各学科类中所含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各省(市、区)最终招生专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新疆双语类考生。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24: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材料审核

经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进行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综合改革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广东、江苏、河北、重庆、辽宁、福建、湖南、湖北),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放弃入学资格或者退学,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监督电话:027-67867080、027-67868009(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

六、附则鼎足教育网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74、67861550(传真)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与“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