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4 05:28:33 | 鼎足教育网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以下简称“添翼计划”),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确定及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相关省(区、市)负责组织。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3年“添翼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从附件中查看(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注: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中,“物理+化学”表示物理和化学均须选考,“物理/化学/生物”表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中只要选考其中一门即可,其他情况同理。
三、报名办法
4月12日至25日,考生登录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未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报名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添翼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四、工作程序及录取办法
5月下旬,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完成的考生户籍、学籍等基本资格条件审核结果,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5月底前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获得资格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须按各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添翼计划”专业志愿。
我校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其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
五、其他
(一)我校“添翼计划”招生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添翼计划”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三)我校“添翼计划”招生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四)我校将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严格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对于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则执行最新政策。
六、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电子邮箱:sd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bkzs.sdu.edu.cn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附件:山东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添翼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特制定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一)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区域名单为准。
(二)2023年招生计划90名,招生专业详见附件《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专业目录》,分省招生计划参照各省(区、市)报名考生比例分配。各省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申请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
(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申请手续。网报结束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须包含系统生成的所有页面),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后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校级公章,然后将申请表扫描或拍照(确保清晰、真实、完整),于截止日期之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信息错误或有虚假内容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考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四、资格审核
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后,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同时在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成为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凡我校合格考生,均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所在批次录取。
(二)高考投档成绩达到2023年生源地一本录取控制线,且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填报了我校的合格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在相关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资格。
(三)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区,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在当地公布的对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开展招生监督工作。
(三)考生须遵循“诚信”原则,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当年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已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学籍,已毕业的注销毕业证及学位证。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咨询电话:0871-65939873鼎足教育网
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网址:http://www.zsb.yn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附件: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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