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资讯 > 正文

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2023-06-02 17:44:49 | 鼎足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4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2010497隶属于:教育部

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考生应为来自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吃苦耐劳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生源省负责。

自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将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80人左右,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招生专业有:

交通运输类、土木类(智慧建造与智能工程)、机械类(智能制造与智能装备)。

全部为理工类计划,其中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浙江、山东、海南选考科目要求物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首选科目要求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各专业具体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鼎足教育网

根据各省区入选考生情况、历年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其中新疆为汉语言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将于6月上旬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

三、报名程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根据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各项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详尽公示。

上传的报名材料有:

1.北京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原件。网上填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上传件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申请表的版本号一致。往届生或就读中学发生变动的,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综合素质评价表。

3.个人陈述(请下载附件1,完成后以WORD文档方式上传)。

4.身份证信息。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图片)。

5.户籍材料(原件图片)。须提供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材料。如:考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等3页内容,以及父亲或母亲的上述3页材料等。如本人及父亲或母亲在同一个户口簿,则可合并提供。(样例见附件2)

6.往届生还需上传上年度高考成绩单,以及“非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声明(请下载附件3,完成后以图片方式上传)。

特别提醒考生:

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所有申请材料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不接受其他形式提交的报名材料。

专家评审全部为网上评审,请务必确保上传的所有材料完整、清晰可辨。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申请表缺少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或中学公章,或个人陈述不符合附件要求,或图片不清晰,均视为报名无效。

四、审核程序

(一)对完成网上报名且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对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网上提交的材料中所体现的基本情况、报考意愿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业成绩及表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审核。

(二)根据专家审核结果,结合各省区考生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名单将于6月上旬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并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认定资格。考生可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结果。

五、录取办法

(一)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二)录取时设最低分数要求: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其中浙江40分,其他改革省区6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区按比例折算)。2.内蒙古、西藏地区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60分及以上。3.其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专业统招同科类模拟投档测算线(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简称“模拟投档测算线”)下40分及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为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对投档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及其他各项录取要求的投档考生,我校将按照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对分数不符合要求或所报专业志愿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四)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及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五)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办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六、监督机制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办、监察处接受举报,考生举报或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

考生和中学应如实报送或推荐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的报考和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同时由有关省级招办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空缺名额概不递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按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严禁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51688441

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du.cn/

八、其他

1.本简章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

附件1:个人陈述

附件2:户籍材料样例

附件3:仅往届生填写(仅往届生填写)

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及有关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计划为185人,均为理工类(物理类)或综合改革类计划。招生专业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交通运输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机械类(智能制造)、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数据管理与安全科学),实际招生专业以我校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选考科目应和我校公布的2023年相应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情况确定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whut.edu.cn/)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主要招收实施区域内的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确定的范围为准。

报名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0日14:00至4月25日17: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系统要求将报名材料拍照或电子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所有签字位置须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中学审核签字盖章);

2.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且清晰可见,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高校专项“励志计划”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材料审核

5月20日前,有关省份负责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whut.edu.cn/)公布的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工作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3.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whut.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上进行公示。

六、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2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58号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立德楼301室

邮政编码: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学校主页:https://www.wh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whut.edu.cn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5日

与“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简章”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