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7 19:13:24 | 鼎足教育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河海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省份及科类如下:
省份 | 科类 | 招生专业 |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四川、云南、陕西 | 理科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海洋科学、数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应急管理 |
安徽、河南、四川、陕西 | 文科 | 市场营销、劳动与社会保障、广播电视学、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
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 | 综合改革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土木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海洋科学、数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应急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广播电视学、土地资源管理、法学、英语 |
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6月中旬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du.cn/)发布的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
二、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三、报考条件
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具体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23年4月12日12时至2023年4月26日0时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在报名页面中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相关材料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上传,并确保材料清晰可读。
上传材料包括: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重点表述考生基本情况及申请我校理由。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600字以内。
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考生可另提供重要获奖证书或能证明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材料。(考生本人须逐份签名。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④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被推荐学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选拔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本着“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并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同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原则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计划(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下同)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控制线要求为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2.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具体X值如下表:
省份 | X值 | 省份 | X值 |
河北 | 70 | 辽宁 | 65 |
江苏 | 30 | 福建 | 45 |
山东 | 50 | 湖北 | 60 |
湖南 | 70 |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份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本简章涉及报名与测试安排若有变动,将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请予关注。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本科招办
邮编:211100
咨询电话:400-025-1915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hhu.edu.cn
微信小程序:河海大学本科招生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82
十、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有关省(区、市)确定实施的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按照政策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我校将严格执行政策规定。鼎足教育网
二、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7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招生专业为: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矿业类、土木类、安全工程。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人数和入选考生所填报专业及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并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ustb.edu.cn/index.htm)公布。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4月25日。
(二)上传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学生下载打印后,本人和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特别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10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申请理由;②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性格特点、爱好特长。
3.高中阶段代表性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3个以内),由中学鉴定并加盖公章。
4.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户籍证明材料: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如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
6.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信息时,必须写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
注: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材料不全不完整或模糊影响辨认,初审不予通过。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考生的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视为考生完成报名。考生须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上述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四、审核选拔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评审工作。
(一)材料审核
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基础上,专家评审组将根据报名条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职业和整体报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二)入选名单公示
2023年5月30日后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无异议者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应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本省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及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综合改革省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23年相应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二)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根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据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入选考生的录取专业。
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不同省份之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监督机制
(一)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25294
咨询邮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10)62332229
八、附则
(一)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报名过程中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2023-06-03 1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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